16
NOV
2015
花花NO日记 剩女
by 布莱恩恩
前些日子,与家母一同于晚餐时刻观看新闻,当时正好播到有关台湾「剩女」相关报导。
新闻在举出几位大家众所皆知的未婚优质女星如林志玲、舒淇、林心如后,随即为「剩女」进行结构上的定义。
所谓剩女条件为:27岁以上、学历高、薪水高、面容姣好。
当我心中还在为「靠邀喔27岁就算剩女了女人保鲜期也太低了吧」这样的发现惊愕不已时,
就听见家母不知道在兴奋什么的说:
「欸欸欸!你年龄满了欸!!! 你也是剩女欸!!!」
语气犹如我当时刚满十八岁,发现自己终于可以合法看A片的雀跃。
我尚且还来不及开口向家母回一些「但我有一颗年轻的心啊揪咪」之类的屁话,只见家母又停顿一下,说:
「喔对,你不是,你没有薪水高,你就是个贫穷的剩女。」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我是不明了她这样伤害我的用意为何,
但那一瞬间,我突然有种想要离家出走,到外头寻找自己亲生父母的冲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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